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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完成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开行助学贷款合同审查

时间:04-05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省教育厅完成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开行助学贷款合同审查








评审现场



11月21日,省教育厅助学贷款工作组一行5人到校审查201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学校党委副书记王恒胤亲临现场慰问评审专家。党群党总支书记、学生处副处长陈龙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专家审查。






今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共有2313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229万元。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贷款经办人员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和学校于11月6日分别在官渡校区、高州师范学院与今年在校办理贷款的学生签订了借款合同。






为了规范贷款合同档案管理,省教育厅采取抽查方式首次派出工作组审查全省高校2013年度借款合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作为抽查高校之一接受了省教育厅助学贷款工作组的审查。






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广东省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实行“强化高校管理、激励约束并重、各方共担风险”(即权力下移、责任下移、工作下移、风险下移)的助学贷款管理新体制,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评审、发放、回收以及材料审核上报、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和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等。新体制实施7年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共有15082名贫困生获得国开行发放的高校助学贷款7503.32万元,获贷率达14.5%,实现了“应贷尽贷”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缀学”的政策目标。



(学生处)



撰稿:邓雄佳 审稿:陈龙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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