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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校徽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浙江杭州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图片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杭州师范大学所属的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她遥望西湖、书香浓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院现设有汉语言文学、英语、经济学、电子商务、会计学、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法学、社会工作、社会体育、舞蹈学、音乐表演...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6.46亩,校舍面积1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藏书90余万册。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

学院秉承杭州师范大学“尊师爱生,崇术重教”的优良传统和“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目前全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英语等35个本科专业,分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医学、教育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办学14年来已经向社会输送本科毕业生近2万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9000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38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73.6%,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44.2%。同时,与杭州师范大学共享师资近200人。学院设有院级科研基金、学生科研基金、教材建设专项、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等资助项目,以项目促科研。建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浙江省重点专业,物联网工程等杭州市重点学科,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等杭州市重点实验室,同时,与企业合作,先后成立了“杭州市数字医学研究所”、“杭州橡塑材料研究所”、“杭州工艺美术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院内建立了“美亚研发中心”等“产、学、研”合作的研发中心。承担多项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

学院坚持“教以师为本,学以生为本”,因材施教,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培养“厚基础,强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实行学分制,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构建了“1.5+1.5+1”的人才培养模式(前一年半学习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类基础课程,后一年半学习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后一年为综合实践教学年)。学院积极开展与海外友好学校的合作办学,开展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分别与韩国又松大学、日本MANABI学院、美国查尔斯顿大和澳大利亚的教育联盟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均签署了合作培养学生与互派师生教育及学术交流意向书。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在本院建立了“浙江又松韩国语教育中心”,每年约有近40名学生出国学习。学院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特色育人模式,大力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钟灵毓秀,得天独厚,杭州以其优美的湖光山色和众多的人文景观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目前,全院师生员工正团结奋斗,改革创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努力将钱江学院办成一所国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本科独立学院。



周边环境
学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6.46亩,校舍面积1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藏书90余万册。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办学14年来已经向社会输送本科毕业生近2万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9000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5806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化学、经济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重点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所指出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和第二条“学院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专业,学院则不予录取。对于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的考生,学院建议不宜报考护理学专业与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受限的专业,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九条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十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3分(含)。

第十一条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均按1∶1的比例调档、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三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

(1)确定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学校按专业级差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分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为并列志愿,级差为0分。具体操作程序如下:在第一轮投档时,对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考生队列的队首考生考察其第一专业志愿,若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该考生录取该专业。若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已满额,则将该考生考分减去级差分重新插入考生队列,考察该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考生专业志愿均处理完毕。如仍有考生没有安排专业,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将其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2)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先行锁定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结果。对我校其他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录取时根据学院上一志愿或上一轮平行志愿录取后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进行计算机二次投档,录取原则同第十三条(1)。

(3)排序中总分相同的,同等条件下对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表现突出者、各类竞赛获奖者、音体美等方面确有特长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体育、艺术类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类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以上,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优先投档录取。

(2)艺术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3)承认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的各专业的录取办法:

A、承认浙江省的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成绩的,参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

B、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统考成绩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等艺术专业,原则上按照: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对应艺术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在山东、新疆、吉林、黑龙江四省单独设点招生的各校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5)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招生一志愿的考生,若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一志愿的考生,在一志愿中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若录取仍不额满,则按规定程序采取补录等形式完成录取。

第十五条:浙江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

(1)、“三位一体”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二批提前,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录取批次为文理二批提前,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学院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4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5分,P不计分(计分科目不含通用技术和自选综合科目)。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按照考生实际参加科目数所获得的成绩进行折算。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六条艺术类、三位一体校考招生专业同等情况下录取办法

艺术类、三位一体校考招生专业在同等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①学院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成绩);②文化成绩;③单科成绩。

第十七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钱江学院充分发挥杭州师范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由杭师院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教学,还聘请著名教授、专家、社会知名人士来院讲学。努力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条件,培养一流的学生,建设一流的独立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生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通过推荐、就业指导,协助学生就业。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根据最新的浙价费〔2013〕34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招生的新生开始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年24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每生每年23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2200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年20000元;经济学、临床医学、英语、电子商务及其他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护理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在校生情况

在校学生近9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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