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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的校徽

湖北警官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湖北武汉市 关注人数:
类型:政法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警官学院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

湖北警官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1955年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76年6月,学院以“湖北省公安学校”的名称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7—2001年间,分别与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海军工程大学联合开展本科教育。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7月,获批开展双学士学位培养工作。在64年的建设发展中,学院立足公安、面向政法、服务社会,坚持高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融合的办学特色,培养输送学历教育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8万余人(次),为维护湖北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有校区4个,校园面积1248亩,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31514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48006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升本”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4000人,现实际在校生4503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47人、专科生152人,“招改”试点[[i]]学生259人,全日制自考助学生1745人。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8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2个教辅部门和17个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分别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等系部组成,教辅部门包括实验中心和图书馆。

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法学为基础,以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主干,理、工、管、文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英语(国际警务方向)等13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及13个普通专科专业。先后有诉讼法学、公安学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行政管理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建有侦查学第三批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治安学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国家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7门湖北省精品课程。诉讼法学、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7项,发表学术论文3382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28篇,出版专著、教材199部,有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创刊15年,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2010年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作为全国首创性警史读本,2011年被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选为会刊。图书馆藏书115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9万余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5425万元,设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等27个专业实验室、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2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法庭科学实验室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成立了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41名教师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年均办理案件1600余起。







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是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林业厅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湖北省森林警察培训中心”。

2013年,学院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双建新业绩”为主题,以创建合格本科院校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党建促队建,文化促文明,评估促建设,问责促履责”为动力,以“增强教书育人能力,学生工作能力,协同创新能力,管理服务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为保障,以“九项工程”为抓手,努力开创建设发展新局面。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治安学、侦查学、信息安全等专业。

湖北警官学院的重点专业

“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

湖北警官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

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按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录优取。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相关条件的考生,以及学院招生计划已满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湖北警官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湖北警官学院的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按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详见学院当年报送省招生主管部门的专业收费标准。

湖北警官学院在校生情况

湖北警官学院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
电话:027-8349613、027-834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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