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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徽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等级:大专 位于四川0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片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360亩(其中:租用100亩),馆藏图书55.4 万册,建筑总面积14.7万平方米,在校学生近7000人,现有教职工326人,其中专任教师202人,聘请外籍教师2人。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9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81人,具有...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学校渊源于1938年的茂县简易乡村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阿坝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阿坝师范学院,属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建校37年来,学校发扬“生命不息 奋斗不止”的阿师精神,秉承“德才兼备 智慧永恒”的校训,坚持“重内涵 强质量 创特色 铸精品”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 人才强校 特色兴校 创新固校”的发展理念,构建了师范教育和应用技术教育交融渗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建成富有民族特色、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普通师范本科学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坐落于被联合国评为“灾后重建最佳范例”的长寿之乡、国家5A级风景区汶川县水磨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东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世界自然遗产青城山20余公里 ,西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余公里,紧邻三江生态旅游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校先后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表彰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学校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四川省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系教育部中央教科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和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项目培训基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约22.60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40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6867人,有15个教学系(部)、2个研究所、12个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和1个艺术团。现有专任教师40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158人,正高级职称教师38人(其中教授32人,其他系列6人),分布在8个学科门类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195人,另有51位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95.86万册,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用计算机1518台,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6991座,校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实验室48个,校内实训基地3个、实训室7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学校积极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办学,建有教师教育实验区6个、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68个,托管普通中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1所。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现建有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校级科研团队7个、实体性研究机构2个、非实体性科研机构12个。近五年来,学校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其中委托项目1项、子课题2项)、主持教育部社科规划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各类省级项目24项,厅州级科研项目152项、校级科研项目403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22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650余篇,64篇被EI、SCI、ISTP(CPCI)收录;出版教材、专著85部,45项成果获国家相关部委、省级、厅州级奖励,8项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学校坚持“传承 创新 特色 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理念,着力营造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搭建校园文化建设平台,努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1年,学校荣获四川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13年学校荣获四川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0年—2014年8月,学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成绩突出,共获得国际性奖项3项,全国性奖项53项,全省性奖项78项。

   学校在服务地方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近5年来,学校教师承担各类横向科研课题6项;学校与汶川县、黑水县等建立了县校合作关系,承担了阿坝州的教育人才、管理干部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积极推广藏羌文化,以藏羌歌舞文化为题材创作的民族组舞、民族歌曲作品,在国际性、国家性、全省性比赛中屡创佳绩,受到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在全国排舞运动推广中心创编拍摄完成并于2014年通过国际认证的5首原创排舞曲目中,有3首来自我校;以羌族释比文化研究、藏族祥巴(版画)创作、大型羌族情景诗画乐舞“云朵萨朗姐”为代表的系列成果不断涌现,奠定了学校在藏羌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优势地位。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和谐,朝气蓬勃,正在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富有民族特色、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普通师范本科学院而奋斗。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设置

设有工商管理、、保险实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制...、舞蹈表演、表演艺术(歌舞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等专业。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重点专业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要求:我校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第十五条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艺体专业录取办法: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凡报考我校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体育保健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2014年在四川省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对于免费师范生招生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师资力量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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