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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 教书育人

时间:04-09 来源: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4月5日下午,文法系于一教四楼会议室率先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在系主任宗明华教授、党支部书记史毅老师带领下,全体任课教师、辅导员集中学习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师师德水平,近日,学院就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各系老师进行了集中学习。与此同时,学院其他各系也将本周作为《规范》学习周,对《规范》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解读和对照分析。

《规范》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对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提出要求。《规范》作为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学院党委李相然书记表示,要通过对《规范》的学校,加强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首次制订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黄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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