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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被批准为省级文明单位

时间:02-05 来源:许昌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2〕131号),许昌学院被批准为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许昌学院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取得的又一项殊荣,标志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次迈上了新台阶。

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许昌学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多年来,全校师生锲而不舍、持续深入地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尤其是近两年,校党委高度重视、整体谋划、攻坚克难、狠抓落实。2012年3月,学校隆重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全校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一年来,校党委宣传部(校文明办)积极与省、市文明办对接沟通,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2年9月省级文明单位检查考核组到许昌学院检查验收,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群众评议和知识测试等多重环节,考核组对许昌学院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全校师生共同的期盼,是全校师生辛勤付出的结果,是对许昌学院既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和赞扬,更是对许昌学院未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督促。今后,全校师生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努力巩固已经取得的创建成果,再接再厉、继往开来,继续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开创许昌学院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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