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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大学子学以致用维权事迹引起媒体关注

时间:04-12 来源:烟台大学 出处:www.daxuecn.com

近期,题为“烟大学生维权为‘理’不惜血本”的报道在齐鲁晚报整版刊登,人民网、搜狐网、胶东在线等门户网站纷纷对此予以转载。这场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维权事件进一步提高了烟台大学法学学子对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的重视程度。具体事情经过如下:

2012年初,法学院2010级学生庞久翔所著一篇《你不知道的<北京爱情故事>里的十二星座》一文成了网络热文,在同学们使用较多的人人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被多次转载分享。但随后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自己的这篇被大量转载的文章漏了作者的名字。“转载却不署名”,学习法律的庞久翔意识到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犯,他与老师沟通了自己维权的想法。意外的是,从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到知识产权法专业的教授,无不对他的想法加以赞赏,鼓励他好好准备诉讼,也嘱咐他要通过这件事情理解法律的精髓,掌握学习法律的方法,并建议他和同学组建维权小组。

在学院和老师的支持下,庞久翔大刀阔斧的实施自己的想法,他和同学成立了“哈哈法律援助团”,开始了调查取证、撰写法律文书、准备出庭应诉等等。然而这些他平常在课堂上看似很简单的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操作竟是如此的复杂和繁琐,稍不留意就出现纰漏或者错误。回想刚开始到法院起诉时,庞久翔到现在心有余悸,当时站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不知道该如何向立案法官阐述自己的事实与理由。当时的他甚至很惭愧向别人说自己是法学院的学生,也很后悔自己平时没有认真学习,真正领悟了什么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后来,老师的悉心指导下,随着案件一个个的结案,他对法学专业的兴趣和成绩也逐步的上升。这件事情使他深深热爱上法律,平时看似枯燥的专业书籍让他爱不释手。回顾整个事件,他与身边的同学们在参与多次诉讼后,内心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也深深的在他们心里种植了“法律至上,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种子。

勇敢地走出校园,积极为自身维权,这与他平时的学习生活是分不开的,也与学院、老师给他的帮助是分不开的。烟台大学2012年获批教育部首批58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之一,法学院的诊所式课程教学、十余年一贯坚持的专业实习、每年一度的“模拟法庭”、法律辩论联赛等素质拓展活动,让他们真切的模拟和接触到司法实务。

目前,该诉讼还在进行,维权之路仍然漫长,但是经过老师的指导和社会实践的历练,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批90后的学子能够更加积极的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从而对知识产生更加浓厚的兴趣,从而有助于学习和今后的职业道路。

附:《齐鲁晚报》2013年3月20日报道链接及全文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30320/PageJ14-15TB.htm

“人民网”2013年3月20日报道链接及全文

http://www.people.com.cn/24hour/n/2013/0320/c25408-20853267.html

“胶东在线”2013年3月20日报道链接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30320/PageJ14-15T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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