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信息网 > 高校新闻 » 金陵学院召开第二届理事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金陵学院召开第二届理事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时间:09-05 来源: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2013年8月17日,金陵学院第二届理事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鼓楼校区北大楼211会议室召开。理事长张荣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利剑,副校长薛海林、谈哲敏,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志林,校党委常委、党办主任邹亚军,校长助理陆林,金陵学院院长王殿祥等金陵学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张荣理事长高度评价了王殿祥同志带领下的金陵学院近年来取得的办学成绩。他指出,金陵学院经历了创业时期的积累,形成了较好的办学基础,学院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应坚持三项特色,进一步探索质量办学、特色发展的有效路径:一、民办特色。充分发挥独立学院民办的体制优势,确保人员精干高效,努力提高办学效益。二、专业特色。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专业结构,彰显专业特色。三、南大特色。进一步依托母体优势办学,特别要传承保持南大优良的文化传统和校风学风,着力构建独立学院自身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具体工作中,要聚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加强专业建设、队伍建设与科学研究,提升管理水平,活跃学术氛围,增进学术交流,强化招生与就业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学风建设及学生评教工作。他强调,应不断加强理事会建设,更好地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在支持金陵学院工作的同时,推动形成互相促进、资源共享的新型校院关系。

会议听取了王殿祥院长的工作汇报,对金陵学院未来发展进行了讨论。王志林部长就校党委对金陵学院理事会与金陵学院相关人事任免的推荐意见予以说明。经与会人员选举表决,会议决定:一、增补谈哲敏为金陵学院理事会理事,选举谈哲敏、陆林为金陵学院副理事长,免去王殿祥的金陵学院副理事长职务。因年龄原因,王殿祥不再担任金陵学院理事。二、聘任谈哲敏为金陵学院院长;陆林为金陵学院执行院长并担任金陵学院法定代表人。免去王殿祥的金陵学院院长职务。聘任王殿祥为金陵学院院长顾问。

谈哲敏、陆林先后在会上发言。


更多有关"金陵,学院,校党委,办学,特色"的文章请点击进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新闻中心查看
本文地址:
免责声明:
    本新闻信息来自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公室或高校网站及相关图书。大学信息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报错与投稿请发至E-mail:kf#daxuecn.com(请将#改为@后再发送),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