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获省教育纪工委赵康书记肯定
本网讯 12月4日上午,省教育纪工委赵康书记来惠州学院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惠州学院在行政楼202会议室对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全面汇报。
会上,惠州学院党委李韶春副书记对惠州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做法、查找出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开展进行了一个详细的汇报。李书记指出,为更好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惠州学院从2012的12月到今年12月初,在机关单位资产处、人事处和教辅单位的电子系、政法系这4个具有代表性和标杆性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防控试点。试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惠州学院采取“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细化了决策流程,梳理了91项职权目录和92个工作流程图,查找了156个廉政风险点,新增了三项制度。此外,通过开展此次工作,提高了试点单位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了防控工作机制,提高了廉政单位科学管理的能力,探索形成了惠州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模式,明确了开展此次工作的基础、前提和重心,同时查找出惠州学院存在的不足之处。惠州学院接下来将在全院铺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评审、监督的长效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惠州学院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惠州学院党委杨海涛书记在会上如是说,他强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和操作意义的工作。该项工作与过去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不仅涉及范围广,强调整体性、全面性、点线面的相结合,更由过去定性的大原则转变为如今清晰化的定岗、定人、定量、定责。学院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强调不断学习和推进此项工作,出台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制度,要求各级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到此次工作中去。
汇报会上,惠州学院各试点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人事处负责人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得好,工作推进也就轻松了”,这也是4个试点单位的一致共识,4个试点单位从明确思想,查找风险点,梳理制度链条等工作思路入手,构建好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内部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和细化工作流程。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评审小组组长汇报了惠州学院评审工作情况,从评审结果来看,试点单位职能交叉部门明确了责任,进一步建立了防控机制,明确了岗位职责。
“我感觉来惠州学院是一次非常好的廉政风险防控学习机会,学院的行政处分和处理办法就是一创新,值得在全省推广。”省教育纪工委赵康书记在会上深有感触地说,他表示通过听取大家的汇报告,感觉惠州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是认真,扎实,卓有成效的。主要是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开展有部署、有计划,试点工作扎实有效,突显一定的效果。他指出,廉政风险防控也是一项保护大家的措施,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好内部防控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学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组织达成共识;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适用的制度;此外,还要与现代大学的建设相联系,与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将制度贯彻落实到位,认真扎实地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构建好符合惠州学院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惠州学院全体院领导,机关及教辅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系主要负责人,院风险防控试点单位评审小组,纪委办及审计处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的会议。惠州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韶春主持会议。


(何艺君/文 温海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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