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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学院探索民办大学特色发展的道路---刘太林常务副院长答学生记者问

时间:01-11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2014年5月16日,教育部发文同意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新校名确定为“文华学院”。院文新社记者就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刘太林常务副院长和其他院领导。

问:文华学院为什么要从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答: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

1.国家政策的要求。2008年教育部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民办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顺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民办学校在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社会互动、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显示出显著的优势和活力。例如,以哈佛等“常春藤联盟”高校为首的一大批世界一流大学多为私立高校。目前我国各地各类民办学校达14万所,在校生人数3911万。民办教育在各级教育的在校生比例,学前教育达50%,普通小学为6%,普通初中为10%,中等职业学校为11%,普通高中为10%,高等教育已达22%。民办教育在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多元选择、缓解财政压力、激发教育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已有5所民办高校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3.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湖北是我国高教大省和中部地区高端人才富集之地,无论是高等院校数、高校教师数、高教资源存量还是高校在校生数,都雄踞中部地区榜首乃至全国前列。目前,湖北共有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高等院校123所,其中民办高校42所,而民办本科高校仅有6所。充分发掘湖北民办高教的巨大潜能,办出一批有特色的高水平民办高校,是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重要途径。

4.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必然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和文华学院是两种不同性质和类型的院校。前者属于研究型大学,主要培养国家所需的高端研究型人才;后者属于应用型院校,主要培养地方所需应用型人才。这种办学体制、机制和培养规格及类型上的差异,决定了学院在华中科技大学的母体中生长到一定阶段后,势必要在学科专业结构、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实现从“带土移栽”到“去土留根”的全方位转变。文华学院在华中科技大学的扶持下羽翼渐丰,转设有利于文华学院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问:转设之前,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其毕业证、学位证是以原校名还是新校名颁发?

答:根据教育部对于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后,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即,转设前招收的学生,毕业时若符合规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颁发条件,颁发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转设后以文华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若符合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颁发条件,颁发文华学院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根据与华中科技大学签订的《协议书》:“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收的学生在未全部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形式离校前,转设后的新学校仍继续享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名称的使用权”。

问:文华学院转设后,学院的外部环境对于学校的发展有哪些有利的政策支持和社会环境?

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去年年底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3〕61号),把扶持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落到实处。

转设后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比独立学院将获得更多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主要是:

1.扩大招生自主权。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确定招生计划、专业招生批次。

2.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3.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支持民办普通高校与公办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支持民办普通高校与企业、院所、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试点;支持申报“湖北省2011计划”,创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科学研究和教育研究项目;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

4.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从今年起,省有关主管部门将民办普通高校纳入同级教育专项、科技专项扶持范围。

5.拓宽投融资渠道。开展适应民办普通高校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和信贷品种,支持民办普通高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发展教育事业。

6.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校园用地、房产以及提供学历教育取得的收入等方面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政策;在建设规划、用水、用电、用气、排污等方面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收费优惠政策。

7.完善收费政策。民办普通高校的学费标准按市地机制调节。

8.保障学生权益。民办普通全日制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升学、就业、创业、转学、考试、交通优惠、医疗保险、户籍迁移、档案管理、评奖评优、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学生享受同等权利。

9.建立民办和公办高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公办高校派遣干部、教师到民办普通高校挂职或任教。

10.保障教职工权益及其他福利待遇。民办普通高校教师在格资认定、职称评审、考核评价、项目申报、评选评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11.加大统筹与综合协调力度。省政府建立由教育、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物价、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解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营造和改善支持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问:学院的体制机制有哪些变化?

答: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后,体制机制的转型也将随之带来一系列变化。主要是:

1.体制机制更灵活。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后,学院将实现完全独立,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相对于公办大学而言,民办高校较少受行政体制限制,没有大量冗员负担,教育理念先进,管理灵活高效,能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国家及省政府出台一揽子政策,包括扩大办学自主权、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办学权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规范管理等,民办高校在法人属性、税费优惠、财政扶持、产权归属及教师保障等方面拥有更多政策优势;2013年12月12日,全国非营利民办高校联盟正式成立,将有利于共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民办高校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2.资源来源渠道更多。投资及举办方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实力雄厚,将为学院后续发展提供保障支持。此外,学院还将深化校企合作,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政策上拓宽了民办高校融资服务渠道,纳入教育专项与科技专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政府通过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多种方式扶持民办高校,大大拓宽了学院资源来源渠道。

3.结构更优化。转设后学院将实施“优化结构、重点突破”战略方针。具体内涵:一是优化学科结构,力争特色学科专业建设有战略性突破;二是优化师资结构,力争双师型教师与人才梯队建设有标志性突破;三是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力争应用型人才培养在实践中有创造性突破;四是优化资源结构,力争在资源转化上有发展性突破;五是优化治理结构,力争在民办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上有实质性突破。

4保障更健全。一是保障学生权益,在奖助学金、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公办大学生享受同等权利;二是保障教职工福利待遇,加快落实住宅点房方案;三是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考核评价、项目申报、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问:文华学院转设后,原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办学理念、教师队伍、个性化教育办学特色是否也会发生改变?

答:文华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后,虽然校名变了、体制变了,但转设后学院将巩固十年建校成果,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公益性办学原则和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宗旨等基本制度毫不动摇,只是在新的形势下赋予新的内涵。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坚持办学宗旨与核心理念。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办学宗旨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核心理念。坚持“博学笃志、本立道生”的校训,坚持一系列办学思想和理念,如“尊重每一个学生”、“文化是教育之根”、“建设最具活力的人事制度”,“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由发展的空间”等等。

2.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学院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依靠教育家办学,用规律指导办学,不断改革创新。始终坚守大学的社会责任,为公众负责、为学生负责,注重营造良好的学风教风环境,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这些是文华学院在十年办学过程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转设后将继续坚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向社会证明文华是一所值得公众信赖的大学。

3.坚持深化个性化教育办学特色。学院从2005年至今历经9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个性化教育办学特色,创建了“一个中心、三个关键、五个注重”的个性化教育体系。学院在国内率先实行“潜能导师制”、关注学生“特色”。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的《独立学院本科学生个性化教育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4.坚持“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面向生产服务第一线,培养具有现代创新创业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在学科专业定位上:与区域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紧密结合,体现学院特色的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工学为主,多学科融合式发展;在办学层次定位上: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发展专业硕士点,适度发展大学后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在办学服务面向定位上: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湖北、服务中部、辐射全国。

5.坚持三个十年发展战略总目标。 学院建校之初提出办一所具有一定水平的大学需要三十年,大体经历“十年建校、十年发展、十年提高”三个阶段。目前学院已成功实现“十年建校”阶段性目标,办学条件达到普通本科院校基本设置标准,为学院今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力争再通过十年发展、十年提高两个阶段实现高水平民办大学的总体目标。

6.坚持建设最具活力的学院制度。在十年办学实践中,学院提出了“建设最具活力的学院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暑期研讨会,集中研讨一个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方向性议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共同创造,学院得到迅速发展。转设后,学院必须更加重视制度的创新,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坚持管理改革,让制度激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确立基于制度变革的高等教育改革观。

7.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院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措施:一是,实行高端人才引进计划,设立“文华学者”岗位,大力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二是,引进博士及紧缺专业人才;三是,制定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办法;四是,建立教师准入与退出流动机制;五是,改善教师住房和生活条件,为教师创造良好学习工作环境;六是,建立与公办高校教师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聘任制度;七是,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搭建教师发展服务平台。

8.坚持加强办学条件建设。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整体办学条件和综合实力达到新层次与新高度。从学院转设起至2020年,在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方面采取以下措施:学院举办方拟投资3-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建设一支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建设;进一步改进水电等基础设施,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社会有关部门共建约29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中心和大学生创业街区,提供创新创业、人才就业交流平台;在校园东边沿光谷一路建造11万平方米教师公寓;加快学院医疗中心、科技文化馆、体育馆、音乐厅、道路与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校园人文景观、公共艺术环境和具有文化内涵的设施,将原茶棚村山地改造成为独具文华特色的红枫林景区。

问:转设后的文华学院是否能得到华中科技大学的继续支持。

答:经与华中科技大学协议商定,转设后,华中科技大学将继续扶持文华学院确保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水平,双方共同制订切实保障师资队伍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转设后,学院将继续聘用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副教授任教,聘用华中科技大学的优秀教育家团队,参与学院重大决策和学科专业建设以及行政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民办教育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空间。文华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要继续发扬文华人追求卓越、和谐进取的精神,沿着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方向,继续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从中国一流独立学院向一流民办大学的历史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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