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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的校徽

西藏民族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西藏咸阳 关注人数:
类型:民族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硕士点:6个
西藏民族学院图片

  西藏民族学院位于古都咸阳渭水之滨,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一所办在内地的民族高等学校。她是西藏创办最早的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建校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西藏民族学院。学院校训为“爱国、兴藏、笃学、敬业”。 建校50年来,西藏民族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

西藏民族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西藏民族学院位于渭水之滨的古都咸阳,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现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口援助),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西藏民族学院建校56年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辉煌的办学业绩。现有民族研究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学院、外语学院、医学院、体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4个硕士一级学科,29个硕士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966人,其中研究生669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占50%。

  学校有一支忠于党的民族教育事业、整体水平较高的教职工队伍。校本部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8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110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30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67%,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位,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

  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汉语言文学、会计学);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要);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行政管理专业);国家民委重点学科1个(中国近现代史),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1个(中国现当代文学);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门史、中国哲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史、高等教育学、财政学);自治区级特色专业4个(汉语言文学、会计学、法学、新闻学);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行政管理、学前教育、民族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要、中国古代文学、法学)。

  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医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西藏高原相关疾病分子遗传机制与干预研究重点实验室、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生命科学基础实验室、高原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研究实验室、现代网络与通信工程重点实验室、西藏教育发展研究实验室、工商管理综合实验室、会计综合实验室、运动生理机能综合实验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3个(电子设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新闻传播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治区级实验实训基地1个(西藏法学教学研究实训基地),自治区级教学实验室10个(外语教学实验中心、物理基础实验室、计算机技能训练实验室、师范类学生教学技能训练实验室、心理实验教学中心、文物与考古技术实验室、医学检验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投资与理财实验室、广告设计实验室)。

  学校积极推进科研兴校战略,直面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创新能力打造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成为西藏自治区“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现有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西藏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研究基地、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个(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010-2014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26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立项5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近五年,学校年均科研经费1710.1万元。有26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许多研究领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藏学、民族学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获得了良好的声誉。现出版《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和《西藏高等教育研究》两种学术刊物。

  学校注重与国内外院校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分别与美国西北拿萨勒大学、法国高等对外贸易学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是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学校利用对口支援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服务水平,先后与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签订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与复旦大学合作建立“高原医学与基因地理学研究基地”,与西北民族大学合作建立“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藏语语言资源建设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建立“西藏新闻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学校占地1146亩,有文汇、秦汉两个校区,并在拉萨设有教学站。学校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手段。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是教育部信息化试点学校。拥有藏书170万余册的图书馆(其中:纸质图书111.96万册、电子图书64.1万册)、功能齐全的教学医院、75个各类专业实验室。学校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景色怡人,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毕业生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2012年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

  56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共为国家培养6万余名各类优秀人才,培养出了3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一大批艺术家、作家、教授、医学家、农学家、工程师等杰出人才,赢得了“西藏干部摇篮”的美誉。2008年10月,在学校建校五十周年之际,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发来贺信,向学校建校五十周年表示热烈祝贺。胡锦涛总书记在贺信中高度概括和肯定了学校建校50年来,为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重要贡献,希望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扬优良传统,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民族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西藏干部培养基地的作用,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西藏各族群众生活、促进西藏安定团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的“十八大”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活力,西藏民族学院再次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学校正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大力推进“申博、更名、新校区建设”三大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把学校办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民族大学,建成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民族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土木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西藏民族学院的重点专业

西藏民族学院的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要求。

2、加试专业及要求:英语专业需加试口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70分以上;体育专业需参加各省区的体育加试;播音与主持专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无加试科目要求。

3、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无要求;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4、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适量录取符合国家录取标准规定的残疾考生。报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5、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第二批、专科和高职专科批,具体录取批次安排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批次。

6、录取原则: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充足,按照招生计划数1:1.2提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则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和服从调剂的考生。各省市的投档规则如有其他规定,按照生源省份的规则录取。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西藏民族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有一支忠于党的民族教育事业、整体水平较高的教职工队伍。校本部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8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83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278人,博士、硕士生导师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67%,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13人

西藏民族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西藏民族学院的收费标准

收费要求及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收费规定、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为准。学费标准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西藏民族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主要面向西藏招生,并在全国十余个省区轮流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0200余名,其中藏族学生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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