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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的校徽

浙江理工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浙江杭州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博士点:14个 硕士点:106个
浙江理工大学图片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余亩。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 年,...

浙江理工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1日

在“浙理” 成长为最好的自己!



------具有116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涵盖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八大学科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具有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招生资格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设立“理工实验班”,全程导师制、培养个性化、专业自主选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63亿元,图书馆藏书(含电子图书)近300万册、中外期刊4000余种,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分中心。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8万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2600余人。

百年学府 底蕴深厚
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命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定名为浙江理工大学。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8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1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1人,省“千人计划”3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级特聘教授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0人,博士生导师53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5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0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90余人。
学科科研 成就显著
学校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8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1个省重点学科,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研究平台。
近几年学校获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省部级奖励12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在人民网发布的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中,我校名列第87位;2010、2011中国大学国家重大技术发明奖排行榜中,我校分别位居第12位和第15位。
人才培养 硕果累累
学校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0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16个省级重点专业(含建设),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一批教学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学校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单位”,连续两届成为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高校发起单位。学生近三年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中国时装设计“新人奖”等竞赛中获全国性奖项200余项。
近年来学校本科生录取分数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属高校前列,获评教育部2011-2012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浙江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光华基金会“全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创业教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在中国校友会网和21世纪人才报联合发布的“2009、2010中国大学生创业富豪榜”中,我校4名学生进入百强。
国际交流 走向世界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师生互派、合作研究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丹麦、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6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国际化办学趋势日益明显。每年除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及参加其它学术活动外,学校还专门设立“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基金”,用以资助校际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
学校同时具有外国留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奖助学金 体系完善
学校奖助学体系健全,按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单位或个人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20余种。在校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比例超过50%。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六位一体”的助困帮扶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做到及时帮扶、应助尽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困难。并通过开展自强自立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等,鼓励学生自助助人、自强自立。


周边环境
外围交通:

▲下沙处于浙江省“四小时经济、生活圈”的中心位置,通过绕城高速与沪杭、杭宁、杭甬、杭千、杭金衢等高速公路便捷地连接,即将建成的钱江九桥将把下沙新城的东大门打开,规划的地铁八号线还将穿越新城跨江进入江东。

▲开发区距离主城中心区(西湖)19公里,有艮山路、德胜路、沿江大道、九沙大道4条主干道相连接。设计有6车道的德胜快速路从杭州主城的德胜新村直通钱江九桥。已经建成通车、位于钱塘江北岸的沿江大道,全长约12公里,是连接开发区沿江各区块与钱江新城、海宁的交通要道。

▲截止目前,从下沙到杭州主城共开通公交线路13条,基本覆盖了杭州主城的繁华区块,并有500多辆大巴投入运营。如:BRT(快速公交一号线 ),B支4线:自开发区高教东区起经开发区迎宾大道可以到达汽车东站、翠苑四区一带;K525、K210:可以到达杭州火车站(城站);K401:可以到达浙一医院(省第一人民医院)。

针对高校学生、企业职工节假日集中到主城购物、游玩的人流特点,开设了假日14线,市内终点站分别设置在武林广场、解百两个人流密集区。
快速公交(BRT)一号线:于2006年4月开通的快速公交(BRT)一号线由黄龙体育中心,经天目山路、环城北路、艮山路直通下沙高教东区,仅需40分钟。每天有40辆车投入运营,每3-5分钟1班,每班车运载能力180人;

地铁1号线:已经开工建设的地铁1号线下沙段分布了下沙西站、下沙中心站、下沙东站、文泽路站、文汇路站、迎宾路和16号路站等7个站点,覆盖了下沙新城中心区、高教园区和沿江生活区。到2010年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后,从市中心到下沙只需20分钟左右。
区内交通:

▲截至目前,已经修筑的15横15纵宽阔马路贯通了开发区的东西南北,在绕城高速以南形成了流畅的路网覆盖。

▲区内运作的公交线路已有13条,运营公共汽车83辆;小公交200多辆。2005年新增50辆桑塔纳3000型便捷小公交,并设立了叫车服务中心和投诉中心,开通了叫车服务热线和投诉热线(56605660)。

“十一五”其间,开发区将以构筑区域交通枢纽及物流中心为目标,加大开发区对外及区域交通枢纽的建设力度,加强与长三角和环杭州湾产业带的联系;构筑城市道路网骨架,加强与主城、钱江新城基础设施体系的对接与融合;完善区内交通体系,加强内部道路网络及公交网线布局建设。

区外交通方面:
将构建连接主城、江南城、临平城、钱江新城的交通枢纽框架。重点配合完成杭浦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德胜东路—高教二号路—江东大桥等城市快速路建设;建成下沙至钱江新城的沿江大道;积极配合江东大桥(九桥)为主体的跨江交通工程和地铁1号线下沙段的建设。

区内交通方面:
将构筑贯通开发区、高教园区、新城中心区、北部工业区四大区块的内部交通网络,完成中心区“六纵五横”主骨架道路建设,完成北部工业区5平方公里范围主次道路建设,并配套完善各区块内部路网建设。
通讯地址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联系电话
0571-86843333

浙江理工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风景园林、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学、土木工程、纺织工程、轻化工程等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的重点专业

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服装设计与工程学科;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学科;材料学学科;设计艺术学。

浙江理工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实行部分专业按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按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有:经济与贸易类含经济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专业;电气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广告方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家具方向)。其它专业仍按专业招生。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原艺术设计专业所对应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等专业原则上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择优录取。

3、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省内“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名。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四条除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限招男生8名外,其它专业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因专业培养需要,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广告学专业。

第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120分;英语专业:110分;日语、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100分;美术类专业(含中美合作项目):70分。

第十七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电子商务(少数民族班)、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在浙江省单列代码招生,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类: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美术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浙江省按省美术类统考政策执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其它招生省份,在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即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校前30名的(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已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同期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直接按考生一志愿专业(专业类或方向)录取,其他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类专业。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方向)志愿考生。

美术类综合分(满分750分)=专业总成绩折750分制×50%+文化总成绩(750分制)×50%(文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等比例换算)。

(二)时装表演类: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专业成绩为特优的,直接录取;专业成绩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时装表演综合分(满分750分)=专业总成绩折750分制×60%+文化总成绩(750分制)×40%(文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

(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40分及以上者,学校可确保考生录取在“理工实验班”;除“理工实验班”和英文授课班等有录取限分要求的专业外,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15分及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就读其第一志愿专业,其中高考成绩理科超过省一批线35分及以上或文科超过省一批线25分及以上者,同时可获得申请进入我校启新学院经济管理、机械电子、电子信息、材料化学生物等实验班学习资格;其他进档考生,凡填满六个有效(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专业志愿者,学校确保考生就读其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专业中的一个。

(三)本科第一批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符合我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申请进入启新学院实验班学习。

(四)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

1、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300名的,免大学本科全部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500名的,免大学本科前三年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500名、文科前700名的,免大学本科前二年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文科前900名的,免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以上考生成绩符合规定者优先获得免试保研资格。

2、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不含已享受免学费奖励的新生),其中前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第16至30名奖金额为1500元/人。

(五)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选派赴美留学的部分费用,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在浙江省预留少量高分征求志愿计划,用于在理科第一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时招收高出省一批线50分及以上或高出本校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考生,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考生提供书面材料申请(截止至2014年6月25日),经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具体条件如下:

(一)参加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三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的考生;

(三)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综合测试成绩在95分及以上,填报非“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对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四条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选拔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协议相关要求,被我校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但艺术类两个专业方向之间可以互转。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浙江理工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8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1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1人,省“千人计划”3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级特聘教授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0人,博士生导师53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5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0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90余人。

浙江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一直坚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多年来,我校的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较好,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高校前列。

浙江理工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三十条 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以1200元/(人·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浙江理工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8万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2600余人

浙江理工大学地址: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电话:0571-868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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